现在原单位也想解除我们,而我们签的是长期合同, 原单位又该如何赔偿?
我从某国营企业(原单位)于1999年借骋于另一国营企业,每年签一次合同,同时每年向原单位交管理费,现在骋用单位要与我终止合同,请问该如何赔偿? 由于去年的劳动合同被原单位加了条件,在我和原单位签过字后骋用单位没有盖章返还我们,今年的合同也到现在未签,现在原单位也想解除我们,而我们签的是长期合同, 原单位又该如何赔偿?
位律师回复一定的工作年限乘以每满一年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我从某国营企业(原单位)于1999年借骋于另一国营企业,每年签一次合同,同时每年向原单位交管理费,现在骋用单位要与我终止合同,请问该如何赔偿? 由于去年的劳动合同被原单位加了条件,在我和原单位签过字后骋用单位没有盖章返还我们,今年的合同也到现在未签,现在原单位也想解除我们,而我们签的是长期合同, 原单位又该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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