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了四级伤残,现在和公司还保持劳动关系,请问我们可以向公司要求什么方面的赔偿,有哪些赔偿?
我爸爸在公司修车的过程中,轮胎发生爆炸,面部粉碎性骨折,左眼失明,右耳聋了,牙齿和牙床都没有了,通过劳动部门鉴定,评了四级伤残,现在和公司还保持劳动关系,请问我们可以向公司要求什么方面的赔偿,有哪些赔偿,谢谢!
位律师回复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另外医药费、停工留薪待遇等。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