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本人已经办理预核名称的公司的名义租的,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我怎样才能把我的钱要回来?
您好,我在乡下的公路边向8户村民共租用10亩地,租期70年,租金10.5万元,计划做生产用地。由于与当地村民并不熟悉,于是委托了住在当地的一个朋友帮办理租地协议的签署及交付租金的事宜,并把10.5万元的现金给他,当时以为马上能办好,没有要求他写收据。
由于当天有2户村民不在家,他就只给了6户人的收据合计7万的收据给我,并说到第二天办妥后再把剩余的收据和协议给我。
可是到第二天我就找不到他了!这块地是他介绍给我租的,租地协议由我拟好给他 ,以本人已经办理预核名称的公司的名义租的,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我怎样才能把我的钱要回来?
只能向法院进行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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