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厂里不给我我应该拿的一份合同,如果厂里不能给我提供应聘时的岗位,我辞职时否要交违约金?

且厂里不给我我应该拿的一份合同,如果厂里不能给我提供应聘时的岗位,我辞职时否要交违约金?,第1张

我所在的工厂是国企,六个月试用期加六个月见习期,这期间工资是一样的,也可以说是变相的一年试用期,请问这是否违法?
还有我应聘的时候说是的岗位厂里现在不能提供,但合同上没有写明工资岗位(由于我没签合同的经验),且厂里不给我我应该拿的一份合同。如果厂里不能给我提供应聘时的岗位,我辞职时否要交违约金?当然要是能给我提供我应聘时的岗位我就不辞职。谢谢!

位律师回复

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单位加六个月见习期变相延长了试用期,劳动合同应双方各执一份,用人单位的行为违法。至于是否可以变换工作岗位及是否要交违约金要看合同怎么约定。——洛阳律师方西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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