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现在要求与公司解除合同,能否得到赔偿?
与公司2005年签为期两年的合同的工资发放日是每月22日,但2006年进厂员工签的合同的工资发放日是每月15日。现在公司的帐单日期是15日,可是工资实际到帐日为25日。请问对于2005年签的合同的每月22日公司的做法是否属拖欠工资行为?如果现在要求与公司解除合同,能否得到赔偿?
位律师回复不是,不能
与公司2005年签为期两年的合同的工资发放日是每月22日,但2006年进厂员工签的合同的工资发放日是每月15日。现在公司的帐单日期是15日,可是工资实际到帐日为25日。请问对于2005年签的合同的每月22日公司的做法是否属拖欠工资行为?如果现在要求与公司解除合同,能否得到赔偿?
位律师回复不是,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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