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该单位又雇佣我半年,于6月辞退,请问我是否可以申请经济补偿?
我在电业系统工作20多年,2006年12月解除了劳动合同。2007年该单位又雇佣我半年,于6月辞退。请问我是否可以申请经济补偿?
位律师回复你可以不退经济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的,可以看成对劳动者以往为企业所作贡献的了结。事情过了半年,你又回到原单位,用人单位可与你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法律没有要退还经济补偿这样的规定,于法无据。
我在电业系统工作20多年,2006年12月解除了劳动合同。2007年该单位又雇佣我半年,于6月辞退。请问我是否可以申请经济补偿?
位律师回复你可以不退经济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的,可以看成对劳动者以往为企业所作贡献的了结。事情过了半年,你又回到原单位,用人单位可与你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法律没有要退还经济补偿这样的规定,于法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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