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项目尾款未到帐(估计要2、3个月才可验收),如果离职,还可以要回我该有的提成吗?
专家,您好!我是一名销售。向您请教!
1、于2003年6月至今就职广州一家公司。该公司总部在上海。
2、2003-2005年6月分别与上海总部签了2次合同。2005年后没在签合同。
3、广州公司从入职到现在从没给任何员工购买社保,(2003-2005年的合同条款中公司承诺给员工买社保,如果不买社保员工可随时解除合同。)
4、现在我签了两个项目,公司有规定,提成款是按回款日做结算。
我想请问?
1、合同是和上海签的,那么我如果提出仲裁,被申诉人是广州还是上海公司?仲裁地又是在广州还是上海?(合同未约定仲裁地点,只说明双方或一方可向具有法定管辖权的仲裁会申请仲裁)我可以向广州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吗?
2、关于社保,公司期间有几次发邮件要求我们准备资料要购买社保,但至今没有兑现过。对公司的福利待遇和诚信失望。
因此,现在想以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想公司提出辞职申请,要求公司补缴4年来的社保,并向公司提出经济补偿金,是否合理?
3、关于提成,我如何向公司索要?因为项目尾款未到帐(估计要2、3个月才可验收),如果离职,还可以要回我该有的提成吗?怎样才能证明这个项目合同是
仲裁是在工资关系所在地你所有的要求均可在仲裁中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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