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必须得按协议把这五年干完,如果他要求赔偿,我是否得付给他赔偿金,应付多少赔偿金?
尊敬的律师,我想向您咨询一个问题。
去年秋天,我承包了一个小项目。和被承包方说好是承包五年,承包费每年一万五千元,逐年交付(去年秋天交了一万五)。当时被承包方对着中介人说,如果我干一年不好干的话,他到秋天再回来接着干。但没有写在协议上,当时也没有写明赔偿责任什么的。到现在干了半年多,我发现这个项目根本挣不了钱,所以我不打算干下去了。
现在(距离一年承包期限到期还有三个多月)就和承包方协商,希望提前和他打个招呼,让他有个准备。但他说按协议必须把五年干完,他今天秋天不打算回来接收。我现在该怎么办?再干下去,赔死我了。请问到时候他不接收的话,我是否必须得按协议把这五年干完,如果他要求赔偿,我是否得付给他赔偿金?应付多少赔偿金?
你中途解除合同算是违约,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的话按合同处理,没有约定的话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前提是你真的无法继续干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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