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工商部门以案件为了解为由拒绝变更,请问我公司该如何处理?
06年8月我公司因商标侵权纠纷被工商部门巨额处罚,并在工商部门主持下调解并赔款。调解完成工商部门即时将封存商品解封。后我公司不服,上诉法院一审胜诉,二审败诉。今年年初工商部门又以曾封存商品未收缴为由,冻结帐户要追缴罚款,后经地方法院裁决不予支持并解冻。
我公司现准备变更法人代表,但工商部门以案件为了解为由拒绝变更,请问我公司该如何处理。
书面提出,用特快邮寄,如果不批准,理由又不合法,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