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来到公司,让公司陪钱给他,公司不同意,他把我告上法庭,我也是个打工的,我该怎么办?
我是某公司厂长,一天有一人来我公司面试,我看他岁数有点大,问道:‘你能干这个工作吗?花眼了吗?”他答:“不花眼,能干,叫我试试就是了”。于是就答应他试试,刚开始,看上去还可以。就叫他把一些材料都加工了。然后我就离开了现场。不一会工夫,车间里传来他手给碰到了。
公司二话没说把他送到医院治疗。结果,有个手指没接上。
有一次他打电话叫我去医院送钱,说放在医院里的钱又用完了。于是我就做车过去了,结果他说,把钱给我吧,不要放到医院了,我基本上好了。以后出了什么事不找你了,还写了个字具“今收现金贰千元,以后自理”签名,我以为没什么事情了。
没想到五个月后,他又来到公司,让公司陪钱给他。公司不同意。他把我告上法庭,我也是个打工的,我该怎么办?请好心律师朋友帮帮忙!6月22号就开庭了!非常感谢帮忙的好心人,我很困惑,希望具体点,再次感谢!
因你不是用人单位,建议你以主体不适格进行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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