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抢劫现金七十元,手机二部,请问量刑最少在多少年之上,最高在多少年之下?
你好,我有一个兄弟在2007年十一月,4号与别人参加抢劫二起, 6号4个人参加抢劫4起,共抢劫现金七十元,手机二部,请问量刑最少在多少年之上?
最高在多少年之下?并有负责捉拿同伙的立功表现。多谢!
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入户抢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7)持枪抢劫的;(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被认定为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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