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是什么,他的损失是应该由我来承担还是应该由这个单位来承担?
我在本地一家单位租了两间门面做生意(门面历史久远我装修的时候很多人提醒我说这房子要拆迁了,但是从开业到现在我已经做了五年)。现在因为业务需要搬迁了新门面后,把我原来的两间门面(空的门面)转让了,转让后我只写了一张收条给对方,然后我带他到单位里让他和单位从新签订了一年的合同我和单位的合同就作废了。过了几天对方得到内部消息说这房子过几个月要拆迁了,要我退回转让费。
我想请问我应该退回转让费给他吗?依据是什么?他的损失是应该由我来承担还是应该由这个单位来承担?
要看了合同之后才好判断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