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在我怀疑的地方漏水.请问:这种情况可不可以视同延期交房,可不可以按购房合同索赔.?
我于2001年2月1日购买商品房一套,房款和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已一次付清.自打拿到钥匙后,一直在为房屋漏水的事情奔波,屋业管理也多次派人进行了七至八次的维修,可就是没修好.我对他们的维修质量产生质凝,他们就叫我等下大雨后验证再说.为此,我迟迟不敢装修.这几天下大雨,果然在我怀疑的地方漏水.请问:这种情况可不可以视同延期交房,可不可以按购房合同索赔.
位律师回复你可以请求当地房屋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然后请求赔偿,不行就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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