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项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我们职工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原是公路局的职工,在其下属单位上班,2002年因为出售公司70%的股权,被民营公司控股。我们65名职工继续留公司上班,最近公司领导下通知:要求我们65人必须在5日内提出辞职,不然以后离开公司时不退押金(我们每人向公司交纳押金2000元),请问公司这项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我们职工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在已有18名职工被迫辞职。
位律师回复用人单位的行为违法。你们可以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返还押金。
我们原是公路局的职工,在其下属单位上班,2002年因为出售公司70%的股权,被民营公司控股。我们65名职工继续留公司上班,最近公司领导下通知:要求我们65人必须在5日内提出辞职,不然以后离开公司时不退押金(我们每人向公司交纳押金2000元),请问公司这项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我们职工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在已有18名职工被迫辞职。
位律师回复用人单位的行为违法。你们可以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返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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