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费怎样计算,我们还有60年的承包经营权被剥夺能否要求补偿?
1998年我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通过公开协商的形式取得了某县某乡的一块500亩面积的荒滩,现经过10年的开垦,荒滩已经变成了绿洲。
而这块地因为修建高速路改善了交通条件(离高速路服务区300米处),又位于某旅游区景点,区位优势明显,适宜发展观光旅游业,本企业已有这样的策划,但有更多的人都把眼睛盯住了这块地。某乡政府意欲要我让出这块地,说是让一个外商看中了。
请问:我们是否一定要让出这块地?如果我们要让出这块地,能得到什么样的土地补偿?土地补偿费是归我们还是给发包方?土地补偿费怎样计算?我们还有60年的承包经营权被剥夺能否要求补偿?
需要说明的是:
1\我们的承包期还有60年;
2\土地承包费用是按年上交的;
3\土地的所的权人是乡政府所辖的一个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根据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在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的土地的,你可以带资料来本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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