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2005年的拆迁标准是否过期,我可不可以拒绝执行?

另外2005年的拆迁标准是否过期,我可不可以拒绝执行?,第1张

我家2003年新建的房屋因高速公路需要拆迁,但政府拿出2005年的拆迁标准在2007年5月才执行,而本地的建筑材料相比2005年涨了近2倍,补偿的钱远远不够重建。

请问我能不能要求政府按2007年的物价要浮动价?另外2005年的拆迁标准是否过期,我可不可以拒绝执行?

位律师回复


1,除非是灾害或者影响公众利益的事故,否则单位不能强迫职工加班。
2,加班应当是单位与职工协商,并且不能超过法律的加班工作时间。
3,《劳动法》的规定: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另外2005年的拆迁标准是否过期,我可不可以拒绝执行?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