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派出所这样的决定很不满意,请问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我老公在酒吧无故被别人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在事发当时已抓到一个行凶者,被当地派出所刑事拘留15天,因为当地派出所有人帮行凶者说话,告之我们被抓的行凶者是从犯,拘留期满后就释放,需等主犯抓获规案后,再重新抓这个从犯,而且已用的医药费也只能自己暂垫。我对派出所这样的决定很不满意,请问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律师回复:在刑事、行政上救济完以后,启动民事诉讼程序。
具体的步骤如何,可否详细回复一下。然后派出所的处理方法是否合法
对派出所的做法,可向公安局、检察院反映。至于赔偿,可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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