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是产权不明确,请问我买房的时候所签的合同是否有效,我们应该如何来处理?
我是在2001年在某城市中的农村里买的张某一套房子,由于农村集体盖房均没有房产证,我们双方都签有买卖合同,到今年办房产证的时候,才了解到张某并不是此房的第一房主,而是在我们买房之间由李某卖给张某的,但是当时李某卖给张某的时候没有交暖气费一直欠着(这些我们并不知情,而且在我买房的时候张某已讲明什么费用也不欠)现在我们办房本一直办不下来,理由是产权不明确,请问我买房的时候所签的合同是否有效,我们应该如何来处理,请专家尽快解答,谢谢!
位律师回复如果你不是该农村的住户,则你们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双方将现状恢复到签订合同时的状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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