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要给我补偿吗?
我与公司的合同2007年6月31日到期,公司由于搬迁,我不同意去别的地方工作,所以公司不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
请问公司要给我补偿吗?
依据《劳动法》第26条、28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我与公司的合同2007年6月31日到期,公司由于搬迁,我不同意去别的地方工作,所以公司不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
请问公司要给我补偿吗?
依据《劳动法》第26条、28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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