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获得法院的支持,为什么,3、案中的经济赔偿数额应按照什么规定来确定?
案情:2002年,J与他人合作编写了一本书,并由B出版社发行。2003年,J在书店看到由A出版社发行的一本书,其中超过三分之一(约20万字)的内容与自己编写的内容相同。于是,J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A出版社侵犯了自己的署名权、复制权和发行权,并请求A出版社赔偿其经济损失。
在诉讼中,A出版社对于书的抄袭的事实无异议,但其提出:书的稿件是由案外人M组织L、Y提供的,他们并签订了出版合同:确定因侵权产生的责任由M等人负责,现在发生了侵权,因此由他们承担责任。所以,A出版社申请法院追加M、L、Y等人为本案的共同被告。
请问:
1、A出版社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
2、A出版社法院追加M、L、Y等人为本案的共同被告的请求,能否获得法院的支持?为什么?
3、案中的经济赔偿数额应按照什么规定来确定?
A出版社要承担法律责任.A出版社法院追加M、L、Y等人为本案的共同被告的请求,应该获得法院的支持.案中的经济赔偿数额可以按照你的损失来确定,也可以按照被告获得的利益来确定.至于为什么,无法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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