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倒是没太多问题;如果是我跟女友办的话,她好像也觉得吃亏,怎样才能在法律和人情之间取个平衡点呢?
我现在还未婚,准备买一套房子,以后和现女友一起供房。
但是首付的钱基本上是我家里姐姐(已婚)和母亲给的,所以在房产证上想写:我、我女友和我母亲的名字,但随之又引发了一个问题,就是我的父亲很早以前就已经过世,去年我母亲再次结了婚,如果房产证写我母亲的话就要把我继父也算在内,而我继父是没有出钱的;如果是只写我跟女友的话,因为女友也没有出首付的钱,万一我们两人分手,相当于家里损失了一半的钱;如果是只写我一个人的话,女友又会觉得不舒服,毕竟以后要一起供房。
请帮我看看有什么好办法可以解决啊!谢谢了。
张忠山律师答: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你是说我母亲跟继父办,还是我跟女友办呢?如果是我母亲跟继父办,这倒是没太多问题;如果是我跟女友办的话,她好像也觉得吃亏,怎样才能在法律和人情之间取个平衡点呢?
婚后共同还款的部分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婚前买房的产权人你要自己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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