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们好,路经上海闵行区七莘路乐购大卖场时,被送往闵行区中心医院急诊室,尚构不成伤残?

尊敬的律师:您们好,路经上海闵行区七莘路乐购大卖场时,被送往闵行区中心医院急诊室,尚构不成伤残?,第1张

尊敬的律师:

您们好!现有一事要向您们请教:

2006年11月7日上午十时半左右,我先生与他母亲两人乘坐出租车,路经上海闵行区七莘路乐购大卖场时,出租车与卖场的进场班车“丁”字形相撞,我先生头部撞伤,多次受伤流血,他母亲则为眼部与腿部受伤。被送往闵行区中心医院急诊室,在一个多小时的等待中大量出血,医生在经费到位后进行抢救。我先生的额头与眼睛处有一条相连的“L”形创口,缝了十六针;额头缝了四针;鼻窦部白色的软骨外露,内部缝了六针,外部缝了十多针。他母亲双眼部出现严重淤血,全是浓重的乌青,双腿脚腕处各缝了三针。所幸的是,经CT检查,两人脑部均未见损伤,也未发生骨折。

事故经闵行区交警队勘查,车祸被定为是乐购班车负有全责。

事故发生六个月后,我先生伤口长好,但疤痕仍在,且眼部沉重异常。我先生到指定医院法医处进行伤残鉴定,结果额部疤痕为2公分,额头与眼睛处相连的“L”形疤痕为6公分,鼻部全部长好已不见伤痕,累计不足10公分,尚构不成伤残。但视神经断损,这是无法治疗的。医生建议我先生去九院整容科进行整容。

我先生脸部伤后留有疤痕,影响外貌,继而给日后生活造成影响,显然会造成精神上

位律师回复

应赔偿你方实际误工费医药费用护理费用等实际损失和精神损失抚慰金,后者要根据实际情况,就你说的在一万二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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