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岁的孩子的态度在法庭上能起作用吗,我现在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还有可能吗?
我和丈夫已协议离婚三个月,孩子的抚养权归丈夫。可是孩子在三个月里屡屡生病,丈夫也不肯让我去探望,协议里也并未提及如何探望事宜。只是双方口头协议每星期六和星期天我可去探望。孩子今年六岁,他表示愿意和妈妈一起生活。请问六岁的孩子的态度在法庭上能起作用吗?我现在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还有可能吗?
位律师回复一般来说,10周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子女有一定的选择权,但仍要具体分析父母双方的具体抚养条件,诸如经济、工作、时间、受教育程度等等。根据你的情况,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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