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有权在此居住,并且我对该房有什么具体权利,我是问父母是不是就可以随时赶我们走呢?
我家在第一批房改时我和父母共同出资买下了一处房改房(我和父亲一直共同生活,并且该房在房改前是单位分给我和父母共同居住的),当时产权登记在我父亲名下,但当时登记的共同居住人有4个,是我父母和我夫妻,现在我父亲要让我们搬出去,为此发生纠纷。请问我是否有权在此居住,并且我对该房有什么具体权利?我是问父母是不是就可以随时赶我们走呢?(我们和父母没有不和,只是父母想把房子给其他子女,就要赶我们走)
位律师回复若当时登记的共同居住人有4个人中有你,则你享有住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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