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该企业的总价值达800余万元,请教专家,甲的这种骗取账目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甲和乙共同投资在外地合伙办企业(工商登记的是以甲的名字命名的个体工商户,乙没有登记,但订有合伙协议),甲和乙合伙了两年多,甲在企业里管理,乙在家管帐,没有参与管理。因企业效益非常好,甲想独占该企业,就回家将乙的账目全部骗走,然后,提起诉讼不承认乙的合伙与投资。乙除了合伙协议外,因其合伙的所有账目都被骗走,虽然乙复印了一套,但复印件在法庭上无效,所以乙没有投资与合伙的证据,乙没有合伙,也没有投资,乙通过两审败诉了。现该企业的总价值达800余万元,请教专家,甲的这种骗取账目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有什么办法可以强制甲交出账目。
位律师回复具体是证据问题.建议找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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