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他们有权以短货的理由迟退和扣减我的押金吗?
今年二月我在一家超市当收银员,按超市规定交了1000元押金,现在我要离开超市,索要押金,超市却拒绝退还,并声称4月份盘点超市短少了上千元的商品,按照超市规定我的押金要在下次盘点结束,适情况扣掉一部份后才能退还。在此之前我对此规定豪不知情。
这家超市占地面积四千多平方米,员工几百人。每一次盘点的损失都分摊在临时员工身上,而且不出示任何证明。我想知道:
1。这样做符合法律规定吗?
2。他们有权以短货的理由迟退和扣减我的押金吗?
显然是违法的。单位收取押金,本身就是违法的,只要你有证据证明单位收取了押金,就可以要回来。单位无权以短货的理由迟退和扣减你的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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