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再受理,2,其兄两点理由是否正确,3,如果上法庭,法院可能怎样处理?
1。在1987年上海河南路拓宽动迁时,共有4个户口,关系为:兄长和妹一家三口,按动迁政策,兄长长期期住在女方家,故分房时不能分配房屋,其妹一家三口分到一所公房,但因兄的妻子不让其将户口迁入,随动迁组建议其妹写一申请,说明以上情况,并说明兄长是空挂户口到其妹所分公房,兄长在申请上也签字
2。于1994年其妹将公房产权买下
3。现其兄长要告其妹于法庭,其理由有以下几点:
(1)认为是父母遗产
(2)认为有居住权
我请问律师几个问题:
1。国家是否有规定户口空挂超过20年后,法院不再受理?
2。其兄两点理由是否正确?
3。如果上法庭,法院可能怎样处理?
望能给予答复,急!谢谢!
法院可能不会受理户口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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