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父亲最终剩余的近2万元,全体子女人人有份,分配完毕,父亲的住房我开始接手,几天后?
事情经过
1988年底私房面临拆迁,在此房内居住的并有户籍的是父亲、母亲、本人、妻子、孩子五人。根据分房政策,每人按7平方计算,是产权房可增补一人,我们可按6人计算,分得2小套。当时父亲向开发商提出2小套要紧靠一起便于日后有个照顾,但新楼的建房设计上没有2小套紧靠一起的,但开发商同意在不增加总面积下可以调剂,父亲拿单室套,我拿中套,这样才可以紧靠一起,父亲欣然同意。
1990年我们搬进了新房。
1996年,住房要房改了,父亲要我出钱,并以我的名字买下了他的单室套。
1998年,母亲去世后,父亲将他和母亲的积蓄作为遗产进行了分配,8个姐姐每人得5000元,2个哥哥每人得1万元,遵照父亲的要求,因我买下了父亲的房子就不参加分配,并且还要拿出2万元给哥哥各分,哥哥最终各自实得2万。子女们都接受了分配。
2006年,父亲去世。父亲最终剩余的近2万元,全体子女人人有份,分配完毕。父亲的住房我开始接手。
几天后,二哥找我谈了他的困难,我考虑到关系问题,给了他3000元。
2007年3月,大哥向我提出换房被我回绝。
现在,房子升值飞快,二位哥哥对比当年的所得,心里很是不平。姊妹间游说,要求向我讨一个说法。二位哥哥的
房产证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按照遗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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