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公路两边村民来往的常走必经之路;3、横穿公路前,证人看见受害人停留了几秒钟以确认是否安全?
尊敬的诸位律师好!
我亲戚在横过没有交通信号的公路时,被一辆小轿车撞伤,现仍在医院治疗。我对当地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一直心存疑虑,原因如下:
一、肇事司机方面情况:
1、肇事车在明显标有限速标志(20公里)和“前方事故多发地带,车辆慢行”的提示情况下超速行驶;
2、事发地正好位于陡坡,肇事车超过前面三轮摩托后五、六十米处发生事故;
3、肇事车撞上受害人后,没有采取紧急措施,把受害人拖至20多米远后才刹住车;
4、肇事司机刚拿到驾驶证才几个月就出此交通事故。
二、受害人方面情况:
1、受害人三十多岁,女,健康正常;
2、所经过公路没有交通信号、斑马线、人行天桥等设施,是公路两边村民来往的常走必经之路;
3、横穿公路前,证人看见受害人停留了几秒钟以确认是否安全。肇事和受害人两方面情况描述有现场勘察和证人为据。
三、交通事故责任书大致是这样:肇事车超过限速标志的最高时速,超速行驶,发生交通事后措施不当;受害人在横穿公路时没有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故肇事司机承担主要责任,受害人承担次要责任。只字未提超车一事。
四、事故责任认定前,交警透露,肇事
按不服具体行政行为的规定来解决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