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学校有权利要求派出所从轻处罚责任人吗,3,我有权利要求从重惩处他们吗?
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因琐事被同学纠集校外人员打伤,医院当时诊断证明:头外伤、近事遗忘。核磁检查未有颅内出血,但被打已月余,仍有头疼、头晕症状。请问;
1。是要等治疗结束后才能作司法鉴定吗?
2。学校有权利要求派出所从轻处罚责任人吗?
3。我有权利要求从重惩处他们吗?
1.是否需要等治疗结束,你去问法医院。
2.学校的要求对公安局没有作用。既然你都受伤了,如果构成轻伤,他们就构成故意伤害罪了,而不是派出所的事情了
3.你有权利要求,但国家机关没有义务听你的。我看你的问题都问了好多次了,如果还不懂,建议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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