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20多天的工资都扣完后还要另外再交线,请问公司这样的做法合理吗,工资扣光后还能另外再扣吗?
我与公司签了五年的合同,我工作了4年,提交了辞职信,公司领导不接受辞职信。我于交完辞职信后的第二天就离开单位,后来去结工资,公司要我交一年的违约金,离开单位后每天都按旷工处理,还有20多天的工资都扣完后还要另外再交线,请问公司这样的做法合理吗?工资扣光后还能另外再扣吗?
位律师回复具体要看合同的约定是否有违约金,还有违约金的数额是否合理。工资和违约金是不同的。公司应支付你工资,至于违约金事情另谈。具体可以到劳动局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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