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如果跟公司有约定要全部赔偿的话,是否我要全部交回,怎么办才能把损失降到最低?
1、我是学生物的,在实习期间公司让我参加的是生物方面的培训应该算与我所学的专业有关,2006年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今年刚满1年,合同还有2年到期,培训情况与专业有关吗?
2、实习期我在参加培训时,跟公司没有约定提前辞职要交回培训费,但是培训完以后签的劳动合同中说要提前辞职要按国家规定赔偿,那这30000元,是不是我要全部赔偿还是赔偿后2年的?
3、如果跟公司有约定要全部赔偿的话,是否我要全部交回?怎么办才能把损失降到最低?
再次谢谢各位律师帮助,希望各位律师能分情况给予解答,致谢!
要提前辞职的话,赔偿是要的,只是多少的问题,如觉得不合理可以要求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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