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病时间是第二天上午7点,我怎么知道在此其间他进行了哪些活动,法院会支持他吗?
我上个月开机动车,右转时和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辆发生了碰擦,他撞到了我车的侧后方,摔到在地,经警察认定我负全责,当时经过协商我当场赔偿对方300元,警察也开出了事故认定书,明确告知今后双方无责,可没过几天他通过110查到了我的电话,告诉我说他左肩骨折,要求我赔偿医药费等近2万元,我当然没有同意,现在他把我告上了法庭,请问律师,法院会怎么判罚呢?
事故认定书中的调解内容很明确,今后双方无责,他当时也签字了,现在他是否属于单方违约,法院怎样来判定他的骨折是不是有我引起的呢?事故发生时间是下午2点左右,他看病时间是第二天上午7点。我怎么知道在此其间他进行了哪些活动,法院会支持他吗?
如果他有充分证据证明他骨折是这次车祸造成的,交通事故责任又是你的责任,那么你需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承担部分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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