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主任这样做是否触犯到什么法律条例呢,有没有侵犯到我们的人权呢?
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下:
就是我所在的单位是国企,我们每月的工资和奖金是单位发工资条直接打到卡里的,但是我们科室的领导们自己制定了很多条条框框的制度,只要他觉得哪个员工做的不对了,有些东西可大可小,这里面就有人情或者关系的成分在里头了,但是这个东西完全靠他们的评断扣我们的分数,分数跟奖金挂钩,然后他再把分数报到人力资源科去,我想问下,他有权利分配我们应得的奖金吗?当时人力资源科答复说是必须有我们的签名表示同意,但是我们大部分都没签名,只是小部分人同意并签了名,我们主任说签名的哪些人是代表,就硬是逼着我们执行他想出来的方案,请问我们主任这样做是否触犯到什么法律条例呢?有没有侵犯到我们的人权呢?
盼解答!
详细情况请咨询当地有关部门或请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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