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专家,这套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果离婚,按法律规定,该如何分割此套房屋?
我丈夫在1998年1月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为福利性质房)为他个人一次性付款。当时只是和单位内部签定一份认购合同,付款完后单位开具了一张收据。并非发票。
我和他在1998年4月办理结婚证。
此房子到2000年方签定正式的国家认可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
到2000年底交房后,我个人出资7万元对房屋进行整体装修,并购买了家电等。
到2001年才拿到房产证。
我想请问专家,这套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果离婚,按法律规定,该如何分割此套房屋?
以房产证为准,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