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自愿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统一模式,这样才能审批辞退,否则,不予审批,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尊敬的律师你们好:我是一家集团股份公司临时工,工作年限达4年之久,但从工作至今,公司一直没给我交纳养老保险,经多次交涉和向有关部门反映均未果。因此,我决定在今年合同期满时,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我的合同期满时间是今年4月30日,按规定:我在辞退前一个月向公司写辞职报告,可是,我在写报告时公司强行要求必须填写公司规定的统一表格模式,辞退理由必须填写成″不适应工种,本人自愿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统一模式,这样才能审批辞退,否则,不予审批,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如果我这样辞退公司是否应该给我解决辞退费或工作期间养老保险,如果应该解决而公司又不给予解决我应该怎么办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律师给我帮助。谢谢!盼答复。
位律师回复第
一,劳动合同期满是终止劳动关系,而非解除劳动合同。第
二,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缩手缴纳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险统筹基金。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