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可以采取刑事诉讼,我刚到当地公安局要求立案,公案机关却说这个事情说不清楚不给立案?
昨日我驾车外出办事,途遇一小货车强行超车并跨越车道向我侧撞过来,把我的车撞离原车道5米左右.货车司机下车后问我:还跑不跑?"我当时很茫然,货车司机说我在之前约10公里处超车时可能挂到他的车了,所以追我.
当时造成我新车被损坏严重,当交警来时,货车司机向交警陈述了开始的话,结果交警却说是一般交通事故.让他负责维修我的车辆就完事.我想请问下刚才货车司机的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构成蓄意伤害?我是否可以采取刑事诉讼?
我刚到当地公安局要求立案,公案机关却说这个事情说不清楚不给立案?
“小货车强行超车并跨越车道向我侧撞过来”如果有证据证明他想撞死你或撞伤你,则可以以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来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没有证据,则只能追究其交通肇事的责任。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也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则对你进行民事赔偿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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