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着辆车还是贷款买的,银行现在也和我要钱,而且我的车停在停车场的费用还不知道多少?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是山东滨州的一个农民,我向你们讲述一下事故的经过。
2006年12月13日早6时许,当时下大雾。于是与前面没有任何灯光的拖拉机追尾,在这时后面又有一辆半挂车把我的车个那拖拉机又撞在了一块,当时我的后尾灯以及四闪灯都亮着,就这样发生了这次事故。当时拖拉机上的小孩的头破了,其他没有人员伤亡。就这样由交警部门给我们处理了这一案件,是这样给我们定的责任认定书,交警部门给我们分为两起事故。
1、我与拖拉机追尾是我承担全部责任,拖拉机不成担任何责任。
2、拖挂车撞我车与拖拉机拖挂车承担全部责任,我与拖拉机不承担任何责任。就这样拖挂车不服以上判决。所以一直在拖延时间,就这样交警部门给转到法院。我们的车都给保全了。
就这样我们从2007年的1月29日去开的庭,当时那拖挂车说要着什么证据。所以这个案子一直拖到现在。
我是个农民,我并不了解法律程序,我想请教以下你们这些好心人,能不能给我指导一下,说实在的我现在上有老下有小的人了,就是一家人指这我挣点钱开养家,我买了着辆车还是贷款买的,银行现在也和我要钱。而且我的车停在停车场的费用还不知道多少。
没有别的更好的办法,法律程序是必须要走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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