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负百分之七十的责任,而他才负百分三十的责任,请问这样的判定合理吗?
去年,我骑着摩托车去办事,途中前面有张农用车(司机是无证驾驶)在我的前面,我就超车,就在这时我的对面来了张摩托车,可能超车时挨农用车比较近,结果就被它带到了轮子底下,不知道司机发现没有还继续前行了十米左右,后来才停下车来把我送到医院并通知了交警。这次事故造成我重伤,右手还废了。后来交警判定农用车是在正常的道上行驶,我要负百分之七十的责任,而他才负百分三十的责任。请问这样的判定合理吗?
位律师回复如果对方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险的话,首先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交强险有1万的医疗费限额,11万的死亡伤残金,2000的车辆损失),特别说明一点,交强险范围不按责任划分,也就是你说的百分百赔。如果赔偿损失较大,超出交强险限额,那么按照三七开计算损失赔偿,有的地方也按照二八开。如果你是低保户,可以主张二八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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