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房产证是在婚后才办理的,房子现已增值,请问对房子和增值部分我到底有没有分割权?

但房产证是在婚后才办理的,房子现已增值,请问对房子和增值部分我到底有没有分割权?,第1张

我与丈夫结婚前,丈夫为结婚购买一套商品房,首付款由丈夫出资,装修费和购买家电的费用由丈夫出资,但从选房\到装修\购置家电全部是由我办理,我们在第二年一月办理登记手续。


我怀孕期间,男方大部分时间在外地出差,并用其工资收入支付房贷和物业等费用。我的收入低,只够维持自己的基本生活。婚后生一女,但由于丈夫和我母亲矛盾日渐加深。怀孕期间\生产和哺乳的费用,我借了外债用于支付孩子的费用等。现我们准备离婚,由于婚前并没有文字约定,丈夫称我对房子没有权利。但房产证是在婚后才办理的,房子现已增值,请问对房子和增值部分我到底有没有分割权?所欠外债,是否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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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房子和增值部分你有分割权,所欠外债,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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