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离合同到期还有一年多,他算违约吗,如果上法庭我能否要求一定的补偿?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于2005年12月租用一套店面,合同期为两年,合同注明了如一方想终止合同须提前向另一方说明,今年10月初房东就以自己想做生意为由想收回店面,这离合同到期还有一年多,他算违约吗?如果上法庭我能否要求一定的补偿?谢谢各位!
位律师回复不用要求补偿。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于2005年12月租用一套店面,合同期为两年,合同注明了如一方想终止合同须提前向另一方说明,今年10月初房东就以自己想做生意为由想收回店面,这离合同到期还有一年多,他算违约吗?如果上法庭我能否要求一定的补偿?谢谢各位!
位律师回复不用要求补偿。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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