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纳金为241元,在4年的时间中移动公司从未发过交费通知,请问各位律师,我是否该为此交费?
于6月10日收到一律师事务所的函告-声称02年我使用过一手机卡,当时已清话费。换卡后未办理清号手续,移动公司按每月18元月租费计,三个月共欠费60元,滞纳金为241元。在4年的时间中移动公司从未发过交费通知。请问各位律师,我是否该为此交费。
位律师回复你好,建议与移动公司联系,协商解决,如果有税款就会产生相应的滞纳金,滞纳金从那个月对应的税款期限第二天算起,一天万分之五,累计到处理当天为止,如果只是没申报并且没有税款,那么没有滞纳金只有预期处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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