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复,另,因甲方按合同也有违约的地方,我应怎么要求减免我的违约责任?
我2005.3.29与某品牌童装签订加盟合同,今年合同到期后因销售任务涉及保证金退还一事产生异议,合同中相关条款如下:
五、1、合同期内乙方的年进货金额不得低于12万元
八、1、本合约有效期自2005.04.13至2005.12.31止。
我想请问:
1、“合同期内年进货金额不得低于12万元”应理解为12个月还是8个月的任务?因为我的合同期只有8个月,但是“年进货金额”年可否理解为12个月,如果按12个月进货金额不低于12万元,那我8个月任务就应是8万元,如果按8个月不低于12万元,那我的任务就是12万元,这涉及我保证金退还的比例,盼复。
另,因甲方按合同也有违约的地方,我应怎么要求减免我的违约责任?(合同没有规定)
这个问题双方可能会产生争议,如果仅从字面来理解应该是一年的进货金额不得低于12万元,8个月应该是8万元的货物.不知道合同中还是否有与进货金额有关的条款?对方违约在什么地方,违约的性质不同,对你的权利影响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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