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赔偿,让我们要么自己把桑树弄走,要么就留给后面的人,可这不现实啊,怎么办?
我爸妈在20年前承包了村里的20亩荒滩,当时是完全杂草丛生的,经过我爸妈的辛苦努力,现在已经完全变成耕地,因为我家是以养蚕为主,所以有10亩的桑树,今年合同到期,村委要收回土地另行承包给别人,请问我们是否能够要求一定的经济补偿?因为10亩桑树对我家而言搬移不现实也没有用,况且其他的人承包后马上可以创造经济价值,我家一直都是靠这个为主要经济收入的。收入也不错,当时合同中没有写到这个问题,请问怎么办?现在村委就以搬移困难为由,拒绝赔偿,让我们要么自己把桑树弄走,要么就留给后面的人,可这不现实啊?怎么办????????/
位律师回复应当按照原来合同约定的处理,承包期未满时,有权利要求发包方继续履行合同。承包期已满时,应当有优先的承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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