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不去她家会不会被视为遗弃,是否可以避免这种可能的认定,怎么避免?
你好,我和我老婆本来生活还算美满,但由于我岳母在家庭财政模式上的干预,我老婆一味听她妈的,也对我很有意见,总是和别人做比较,一定要按照他们的想法做,而我没有答应,故她怀孕后就回娘家住了,也不让我去她家住,去她家就当我是空气,说话也不理睬。
去年我老婆生完孩子更是如此了,因为是个男孩,他们的心思也多了,更是把我当作阶级敌人对待或是不屑一顾,去她家成了一种精神折磨,她们还动不动说过不下去就算了,感觉基本上不被当人看待,我也不想再这样了,不想再去她家了,打算一年后提起离婚诉讼了,我想问一下我现在不去她家会不会被视为遗弃?是否可以避免这种可能的认定?怎么避免?
(补充一下,小孩子生活费我照给的,衣服和吃的我也买的)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不是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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