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现在单位说92年以前的不算工龄了,不知有否法律依据,请指点,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于1989年在一银行做临时工,1992年在外单位带一招工指标转入工作单位,我在银行一直是连续工作,工龄工资也是连续计算的。但现在单位说92年以前的不算工龄了,不知有否法律依据。请指点,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
位律师回复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期间,经劳动部门或其他有权机关批准招收为本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或固定工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连续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或固定工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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