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上课了,但怕主动提出申请又得不到补偿(以前有老师走过),你说我应该怎样辞职呢?
5年前我应聘在一所财政差额拔款中职学校任教,学校一直把我们这样的老师和内部人员分开对待(虽然有很多已有了教师资格证)过年过节不发奖金,寒暑假也没工资。一年就发8个月工资且按课时计(12元每节课),但我们的课时每周都在24节以上,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挣到钱,否则就没有多少钱,所以很多人都在无奈的上课,太累了,严重超负了。我现在想和学校中止劳动关系,不想上课了,但怕主动提出申请又得不到补偿(以前有老师走过),你说我应该怎样辞职呢?
位律师回复你以学校违反法律规定,扣克工资要求解除合同,应得到补偿.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