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一个二岁小孩,因感情不合,要准备离婚,妻子的妹妹想要领养小孩,该如何办理手续?

现有一个二岁小孩,因感情不合,要准备离婚,妻子的妹妹想要领养小孩,该如何办理手续?,第1张

我于2004年结婚,现有一个二岁小孩,因感情不合,要准备离婚!

妻子的妹妹想要领养小孩,该如何办理手续?



妻子妹妹的情况:已婚,无小孩

位律师回复

你好:
一、你们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就要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二、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三、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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