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大队要求近期赶快搬迁,但不给一分钱补偿,请问这种情况应不应该要求补偿,如果给补偿应如何给?
您好:
我于2001年从一个农民的手中租了一块1亩地大小独院的房子作为厂房和办公室,08年租赁到期,但这个房子是这个农民从生产大队承包的,现在开发商占这块地,作为小区的停车场,生产大队要求近期赶快搬迁,但不给一分钱补偿,请问这种情况应不应该要求补偿?如果给补偿应如何给?
关键在于,你从该农民手里获得承包权的时候或之后,该村是否同意。我想,该村不会有2/3以上村民开会同意的。故你们的合同违法而无效。我认为,村委会及开发商不应当给你补偿。你可以要求那个农民返还部分“承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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