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我俩赔偿他们6万元现金,说是因为我们就签了字房子才卖了,我想咨询一下这场官司赢的可能性大吗?
律师你好:
本人遇到一件很麻烦的事情,请律师替我分析一下。
因为我和我先生买了新房,所以以前的旧房以4800元卖给他小弟夫妻俩。
当时我先生的单位要房改,办理房产证明必须用原职工(我先生的名字),因两人是亲兄弟,一直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前年他小弟夫妻俩离婚了,房产过户手续还是没办,产权人还是我先生的名字。离婚期间他弟媳妇让我们写了一张证明房产是他儿子的,所以我们就写了张证明给他们。过了一段时间,他小弟想卖房子,找我们去签字,我们就去签了。他小弟拿了卖房子的八万元钱去做生意了。我们一分也没拿。现在女方知道房子卖了,将我们夫妻俩告上了法庭,要求我俩赔偿他们6万元现金,说是因为我们就签了字房子才卖了。
我想咨询一下这场官司赢的可能性大吗?谢谢了,因为比较急,所以请尽快回话。再过两天就开庭了!
你们没有很大的责任,而且夫妻之间有表见代理的可能性。建议委托律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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